石油化工设备技术 ›› 2026, Vol. 47 ›› Issue (4): 19-25.doi: 10.3969/j.issn.1006-8805.2026.04.004
左安达1,林建2,褚建伟3,何艳恒4
Zuo Anda1, Lin Jian2, Chu Jianwei3, He Yanheng4
摘要: 文章针对国内工程设计中常采用的、基于弹性应力分析的“三个主应力代数和”准则在评定局部过度应变失效时存在的做法不统一与评定结果过于保守问题开展研究,以压力容器圆筒体上开斜接管结构为例,分别进行弹性和弹塑性分析,并对评定结果进行对比。结果表明:采用弹性分析总应力的“三个主应力代数和”准则进行评定时,其结果超出限制值22.5%,被判定为不合格;而采用弹塑性分析进行评定,则结果为合格,且仍具备约85%的安全裕量。说明该结构按弹性应力分析并采用总应力的三个主应力代数和进行评定会导致设计过度保守。因此,建议对特殊复杂结构的局部应变失效分析优先采用弹塑性分析的评定方法和准则,以实现更合理和优化的设计。